1  竹苗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表

 

比序項目

分項目

積分換算

採計


上限

備註

均衡發展(30分)

扶助弱勢

符合5

不符0

本項總分35分採計上限30

弱勢界定:偏遠鄉鎮國


中學生、經濟弱勢(中低


收入戶)學生,符合其中


一項者即給分。

就近入學

符合5

不符0

就近入學界定:凡竹苗區


學生皆採計5分,其他就學


區學生0分。

志願序

1.1~3志願10


2.4~6志願7


3.7~9志願4


4.10~12志願1


5.13志願後不計分

學生參考國中學生生涯輔
導紀錄手冊之生涯發展規
劃書,選填志願。

均衡學習

以健體、藝文及綜合三項領域採計之各學期加總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者換算,3領域皆符合為15

以健體、藝文及綜合三項領域採計之各學期加總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者換算,2領域符合為10

以健體、藝文及綜合三項領域採計之各學期加總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者換算,僅1領域符合為5

本項103學年度僅採計國二
上、下學期及國三上學期,
104學年度起採計國一上、
下學期,國二上、下學期及
國三上學期五學期。

多元學習表現(40分)

日常生活表現評量

功過相抵後、銷過後無懲罰紀錄10分。


 

本項總分52分採計上限40

日常生活表現評量項目103


年度僅採計國二上、下學期及


國三上、下學期四學期,104


學年度起採計 國一上、下學


期,國二上、下學期及國三上


、下學期六學期。國三下採計


至當年531日止。

學生出缺席情形,該學期無曠課記錄給2分,最多採計12分。

獎勵:大功每次4.5分、小功每次1.5分、嘉獎每次0.5分。最多採計20分。


 

服務學習

參加校內服務、校外服務等,每一學期每服務滿3小時得1分,每學期最多採計2分,5學期最多採計10分。


 

1.服務學習類型及認證程序依
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
試入學超額比序-「多元學習表
現」採計原則辦理。

2.服務學習項目103學年度僅採計國二上、下學期及國三上學期三學期,104學年度起採計國一上、下學期,國二上、下學期及國三上學期五學期。

教育會考(30分)

會考成績

精熟


每科6

基礎


每科4

待加強


每科2

30

單科上限6分,五科(國文、數學、英語、社會、自然)上限30分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 

 

 

壹、實施期程(詳附件二)

 

貳、其他未盡事宜,依相關法規辦理。

 

參、本要點訂定及修訂需經新竹縣政府、新竹市政府、苗栗縣政府之教育審議委員會或新竹縣政府、新竹市政府、苗栗縣政府三縣市政府之教育審議委員會聯席會議通過。

 

肆、本作業要點送教育部備查,自103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用之。

 

 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典翰精緻教育學苑 的頭像
    典翰精緻教育學苑

    培養孩子成為未來的人才

    典翰精緻教育學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